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网上办事>>办事指南>>正文
国有土地收储办事指南
2015年04月11日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次数)

国有土地收储事项办理一览表

工作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(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8号主席令)

2、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 (国土资发〔2007〕277号)

3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90号国务院令)

4、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(建房〔2011〕77号)

5、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号国务院令)

办理对象及范围

1、国有土地权属单位

办理条件

1、土地原使用权人提出收购申请;

2、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

3、根据土地评估价协商土地收购价格;

4、土地储备机构拟定土地储备方案,报市土地储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一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;

办理所需材料

1、申请收储单位相关材料 (复印件,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)

2、拟申请收储地块土地证及附图 (原件)

3、拟申请收储土地测量报告四份 (原件)

4、拟申请收储储备合同附图:空白蓝图四份(城规院晒图)、空白复印图四份

5、用地范围规划蓝图一份 (复印件、电子版JPG格式)

6、土地证附图一份 (复印件、电子档JPG格式)

7、国有土地收购申请表

注: 1、(可手工填写)

2、(如有主管单位需主管单位盖章)

3、(封面需盖章)

8、承诺书(按规定格式打印)

9、委托书(按规定格式打印)

主办部门

365betasia备用网址

办理地址

南昌市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1楼

联系方式

0791-83987165

附件【委托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用地单位提供资料.doc已下载
附件【承诺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国有土地收购申请表.doc已下载
关闭窗口